11家银行理财产品向理财子公司迁移,工行已移253只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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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头条客户端10月14日消息,去年以来银行理财子公司纷纷成立,按照监管要求,银行此前发行的部分理财产品也要迁移至理财子公司运作管理。10月14日,普益标准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截至9月30日,已有11家银行陆续开启母行产品向理财子公司迁移的工作,6家国有控股银行已全部开启迁移工作,其中工商银行迁移进度最快,共迁移7个批次产品,迁移产品数量居所有银行之首,共有253只产品。

银行多选择将部分符合要求的存量产品迁移至理财子公司

根据2018年12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可以按照自愿原则通过设立理财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将理财业务整合到已开展资管业务的其他附属机构,子公司展业后,银行自身不再开展理财业务(继续处置存量理财产品除外)。自此以后,多家银行加快筹建理财子公司,同时银行母行也陆续开启存量产品向理财子公司的迁移工作。

对于获批成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来说,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将母行资管业务与理财子公司发展融合:第一种是理财子公司只发行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的新产品,所有存量产品留存母公司内部;第二种是母行将部分符合要求的存量产品迁移至理财子公司;最后一种是母行将所有存量产品全部迁移到理财子公司。从目前的情况看,各银行均选择了第二种方式。

6家国有大行全部开启其迁移工作

普益标准报告显示,截至9月30日,已有11家银行陆续开启母行产品向理财子公司迁移的工作,6家国有控股银行已全部开启迁移工作,其中工商银行迁移进度最快,已迁移253只产品;邮政储蓄银行和建设银行迁移进度较慢,涉及的产品数量仅为2只和1只。股份制银行中兴业银行最早开始此项工作,迁移批次达到了6次,产品数量达到113只,仅次于工商银行。城商行中宁波银行和杭州银行迁移的产品数量也位居前列;农商行暂未开始理财产品迁移工作。报告指出,母公司存量产品的迁移一方面受理财子公司筹备进度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与银行本身的技术实力有关。

迁移不会对理财产品投资运作产生实质性影响

11家银行理财产品向理财子公司迁移,工行已移253只产品

从各家公司发布的产品迁移公告中可以看出相关理财产品迁移至子公司后,母公司将变更为迁移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产品销售服务。产品迁移后相关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和销售协议等销售文件将一并更新,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行业规则,迁移后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的登记发行日期将变更为迁移日,但产品的实际起始日和存续期不受影响,同时产品管理人将自动为投资者开立份额登记账户。

从各家银行公告来看,理财产品的迁移其实对投资者并没带来实质影响。比如,中行公告称“理财产品管理人的变更与产品迁移,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产生实质性影响。如投资者不接受变更及迁移,可在产品开放期赎回所持产品份额,产品迁移后继续持有产品份额视同为对相关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销售协议和投资者权益须知等产品销售文件的确认。”

被迁移产品均为净值型非保本产品,大部分产品风险较小

普益标准报告显示,从母行迁移至理财子公司的产品均为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的净值型非保本产品。不同银行产品具有不同的特征。

具体来看,投资期限方面,各家银行的迁移产品平均期限均在1年以上,期限最短的是杭州银行,为307天,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和中国银行的产品期限跨度较大,短期产品和长期产品均有涉及,且包含多款无固定期限的产品。

风险等级方面,大部分银行的产品风险均较小,等级为1级和2级,但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和工商银行转移的产品中还包括风险等级为4级的高风险产品,特别是工商银行的“博股通利”私募股权专项系列产品风险等级较高。

从产品类型来看,主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占比达到81.8%,权益类和混合类产品占比相当,分别为7.1%和11.1%。

从产品的发行对象来看,除交通银行、宁波银行和中国银行的少数几款产品是面向私人银行发行以外,其他产品均为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

从目前已迁移的理财产品来看,主要以投资标的为标准化产品、风险等级较小的净值型非保本产品为主,不符合资管新规的产品留存母行消化。

报告认为,目前理财子公司还处于发展阶段,在产品运作方面需借助母公司的经验,且在过渡期内,提高投资者对非保本产品的接受度是当务之急,也是未来银行理财产品能否继续受到投资者“青睐”的关键,因此在理财子公司创立初期,将产品收益相对固定,风险小的产品迁移至理财子公司,以提高投资者的认可,是确保理财子公司顺利发展的需要。

理财产品“交接”需警惕潜在风险

报告指出,目前,理财子公司的金融科技系统尚未完善,迁移至理财子公司的产品仍由母行代销,在理财子公司的发展初期,可先将母行理财相关配套服务迁移至理财子公司,以保证子公司顺利度过起步阶段。未来理财子公司在BTA(理财等级过户系统)、投资交易系统、估值系统等技术方面,以及建立子公司自身的直销体系、与外部投顾机构的合作上都需投入大量精力,保证产品转移至理财子公司后能够独立运营,与母行完成风险隔离。另外,在资金池运作模式下,目前银行存量产品中存在大量期限错配的理财产品,在将母公司存量产品迁移至理财子公司的过程中需要在保证母公司留存产品流动性的前提下将产品分批次、安全地退出。

(原题为《11家银行理财产品向理财子公司迁移 工行已迁移253只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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