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2月26日电(记者 徐艳红)记者从司法部获悉,去年以来,司法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展“薪暖农民工”“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据统计,2023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8万件,为54万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68亿元。
紧贴便利,提供快捷服务。一是服务站点“触手可及”。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利用59万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7万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和33万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就近就地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基本形成。针对快递员、外卖员等工作地点和时间灵活的特点,江苏等16个省(区、市)在快递驿站、外卖公司等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浙江等7个省(区、市)在市集、火车站等地设立流动工作站,方便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二是咨询热线“即时服务”。各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为农民工群体提供全天候不打烊服务,仅广东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去年就为10万名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北京等13个省(市)设立农民工话务专席,派驻专业律师解答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问题。三是网络平台“一网通办”。目前,全国80%以上的地方实现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网上办。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助力农民工维权讨薪,去年涉及农民工7万余人,涉及金额13亿元。河南省将法律服务网与政务服务网数据对接,实现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一键转交”。四川省成都市通过微信小程序为132万名农民工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
紧扣需求,提供“一次办好”服务。一是推行优先办。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理手续,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一律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山东等7个省(市)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基本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浙江省针对缺乏证据但事实表述清楚的农民工讨薪事项,采用法律咨询、代书等方式帮助农民工维权。二是推进跨域办。陕西等17个省(区、市)在受理转交申请、调查核实情况、送达法律文书等方面开展异地协作,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江西省为在外务工人员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四川省通过视频方式为农民工提供远程法律援助。三是强化联动办。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加强与人社、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数据共享,打造农民工讨薪案件一体化工作模式。广东省法律援助机构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加强合作,对群体性案件采取仲裁前调解方式快速处理,并以调解书的形式确保有效执行。浙江省嘉善县法律援助中心与人民法院协作,从受理法律援助到申请强制执行,仅用4天就为165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650万元。
紧抓效果,提供优质服务。一是前移服务关口。各地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深入建筑工地和农民工集中居住地,了解农民工法律服务需求,帮助化解欠薪风险。湖南省深入2万个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化解农民工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隐患。福建省泉州市法律援助机构主动对接快递行业协会,为快递员提供精准法律援助。二是落实服务标准。各地法律援助机构认真执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和《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对群体性案件,落实及时报告、集体讨论、跟踪督办制度,为农民工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安徽等地组建专业律师库,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黑龙江等地建立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机制,提前介入、专人办理。广东省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一案一评,保证案件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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