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2日上午,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就“湖北省麻城市合同纠纷”一案召开研讨会,这也是盛廷律师事务所2019年第十一次案件研讨会。
本次案件研讨会由项目团队承办,毕文强主任主持,刘慧敏、贾新芳等律师及团队全体律师助理参加案件研讨。
2015年11月25日,合作社与麻城市南湖街道办事处某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书》(该合同书已经公证),约定由合作社收取所有自2015年元月起村辖区开采石材的矿山公共事业分摊费和收取占用租用村范围的田地,山林协调费等方面的费用统一归合作社经营,合作社将此笔费用用于经营养殖场并承担在籍村民的新农合等费用。
2016年5月,该村委会与别的村进行合并,成立新的居民委员会。因新的居委会不履行原合同,直接收取上述费用,致使合作社资金链断裂。
随后,毕文强主任就案件事实方面,询问了村委会与矿山企业签订合同的细节、合作社的损失情况、合作社目前的经营状况等问题,将案件事实部分进一步梳理清楚。接下来就案件争议焦点,合同的效力问题,大家进行了充分讨论,提供了不同的思路。
结合案情、围绕争议焦点,与会人员表达了如下承办思路。第一,查阅当地相关法律,弄清楚合同中相关费用的性质;第二,严格依照合同相对性对我方权利进行辩护,就合同效力问题参考相关法律条文。
最后,毕文强主任结合具体案情以及会议讨论,综合律师们的意见和思路,并结合自身多年办案经验,为案件后续承办进行了指导。至此,此次研讨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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