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要30万,还不了下午就涨到50万!”在向记者说起被追债人滋扰的那段日子时,受害者李某仍心有余悸,“借了100多万,前后还了1700多万,他们不停骚扰我们一家老小,就连我几个月大的孙子都不放过,不给钱就要扔下楼去!”
李某口中恶行满满的追债人就是以刘某建为首的涉黑团伙。2020年8月底,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刘某建等17人涉黑案,“黑老大”刘某建身背12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个月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终审宣判。至此,刘某建团伙涉黑案审判工作落下帷幕。据悉,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越秀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最大一起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案件。
“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只是第一步,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和造血功能,才能将黑恶势力真正打深打透打彻底。”越秀区人民法院院长表示,财产刑执行工作到位与否,直接影响到“打财断血、黑财清底”目标的实现。刘某建案涉案标的额高达7000万余元,如何在短时间内完成执行工作?近日,记者走进越秀区人民法院,解密这起重大涉黑案审执背后的故事。
基本案情:大开赌场虚构巨债,事后暴力威逼追债
目前,虽然刘某建等17人涉黑案一审审结已过去4个多月,但越秀区人民法院经办法官对事发经过、案情细节还记得很清晰——
自2009年以来,被告人刘某建在同胞兄弟的支持协助下,纠集多名同乡及其他社会闲散人员,以开设赌场为依托,通过实施高利放贷、强行追债等不法活动,逐渐形成了一个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长年在广州市多个区域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暴力追债等行为以谋取经济利益,所得收入大部分由刘某建个人占有、挥霍。
在追索债务过程中,该组织成员以跟踪监视、言语骚扰、扰乱办公场所、侵入住宅、持械恐吓、殴打拘禁、强行霸占财物等作为常用手段,还公然在政法机关门外拉横幅催债,甚至直接对学童追逐拦截、欺凌威胁。有多名被害人被迫害至倾家荡产,举家逃离广州另寻生路。
审理难点:211宗次犯罪事实,作案手段“非典型”
“该案案情复杂,犯罪时间跨度长,且涉案人数多,指控事实与罪名众多,审判任务相当繁重。”该案的主审法官向记者介绍,本案指控的犯罪事实相当庞杂,时间跨度长达10余年,且犯罪事实涉及广州市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等多个辖区,实施具体行为的被告人有17名,具体犯罪事实涉及211宗次,案件卷宗共计135册、光盘共计453张,电子卷宗共计759页。
同时,本案作案手段主要为“软暴力”“套路贷”等新型犯罪行为,没有传统意义上的明显暴力犯罪,属于“非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且17名被告人大部分为“零口供”,拒不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与罪名,有相当部分辩护人作无罪辩护,控辩双方争议很大,这些情况给案件事实认定及行为定性等方面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这块硬骨头有多硬都必须啃下。”据刑庭庭长介绍,该案被列入越秀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最重大的攻坚工程,法院不仅成立了院级层面的刘某建专案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组建办案团队专班,由刑庭庭长担任审判长,配齐配强审判力量。办案期间,专班成员基本每日工作至晚上11点,在冲刺阶段甚至工作至凌晨两点,连续3个月加班无休,持续奋战,最终形成了长达450页、28万字的刑事判决书。
针对本案疑难复杂的情况,办案团队发扬“啃骨头”精神,遵循“难案精办”的司法思维,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制定周密预案,进行各个突破。一方面,做好预判解决措施,明确控辩双方争议焦点,坚持以庭审为中心,并实行表格化作业,“对涉案的211宗次具体事实形成表格,细化每宗事实的证据,确保认定的每一宗事实经得起证据检验,同时与各被告人的具体行为、地位作用、认罪态度等综合对应,制定出具体的量刑表格,确保量刑的均衡与公平公正。”另一方面,针对证据不足、事实存疑、定性不当的指控依法不予认定或改变定性,“本案中,不予认定的指控有5宗事实,改变定性的有两宗事实”。针对“非典型”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软暴力”的罪数问题、“套路贷”的行为认定、房屋等不动产能否作为抢劫对象等新型法律适用问题,法院在判决书中均作了充分阐析,维护法律的公正实施。据悉,该案被评为广州市法院系统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
厘清财产:溯源上游资金注入厘清经济利益链条
“本案是广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案扣押财产最多的案件之一。”据悉,刘某建团伙需要处理的财物涉及房产17套、车位3个、汽车6辆、银行存款225万元、理财产品5000余万元、现金人民币8万余元、现金港币17.5万元,在案财产类别、数量、繁杂程度均超越了普通层面的黑社会性质案件。
然而,在查处和认定刘某建团伙黑财过程中,办案团队又遇到了棘手难题。“刘某建团伙的黑财非常隐蔽,有团伙‘军师’指点隐匿转移财产。”据介绍,刘某建将开设赌场、放高利贷获取的巨额财产转到父亲、妻子、情人等特定关系人名下,针对查扣的该部分财物的权属争议很大。
涉案财物的正确处理直接关系到涉黑案件“打财断血”的效果与特定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两个层面,为妥善处理好涉案财物,办案团队全面调取涉案关系人相关金融机构的交易流水并进行上游溯源,查清涉案财物的上游资金注入情况,进而区分识别判断财物的最终权属情况,并根据调取的证据材料,安排第三方审计部门做好涉案财产的司法审计工作。
最终,法院全面查清了特定关系人名下财物的实际权属情况,一审判决中对涉案财产中的现金港币17.5万元、现金人民币8万余元,存款及金融产品5100余万元,房产8套、车位4个全部列入本案的没收财产、罚金的执行范围,彻底摧毁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防止死灰复燃的可能性。二审判决全部维持了对涉案财产的处理意见。
执行攻坚:45天执行到位黑财5323万余元
牟取不义之财、攫取非法利益,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为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越秀区人民法院在坚持强力“打伞破网”的同时坚决“打财断血”,彻底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让黑恶势力永无可能卷土重来。
面对执行时间紧、任务重的现状,越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立了由副局长为组长的“雷霆行动”专案组。该案还在二审阶段时,执行团队就提前摸清此案已查控的财产及类型,做好执行分工预判,为后续执行工作开展作准备。
2020年11月4日,该案立案执行。由于被执行人人数众多,财产类型种类多、金额较大,仅当事人银行账户达200个,基金股票涉及14间证券公司,不动产共计14套,执行工作无比繁琐。对此,执行团队迅速厘清思路,将该批财产划分为银行存款、股票证券、基金理财、不动产四大类型,并制定详细执行方案,为将财产快速变现做好前期准备。
值得一提的是,为使涉案财产执行到位,执行团队善用“庖丁解牛”的方式深挖彻查“隐形黑财”,采取线上线下双线摸排方式,具体把工作分解为线上扣划银行存款、发函强制卖出赎回股票基金账户、委托评估机构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以及线下执行联动对接四大部分。
通过线上摸排,累计划扣银行存款363万余元,强制卖出涉案股份变现约1600万余元,并强制赎回基金理财2596万元。同时,执行团队也争分夺秒进行线下查控,执行法官向记者表示,他们兵分几路,一天内奔波往返十数个机构已是家常便饭。
除了将财产强制执行变现外,还鼓励罪犯家属积极代缴罚金、退赔被害人款项。被执行人之一刘某振的存款被法院划扣后,尚有610万元未执行到位。执行团队积极做通刘某振家人的思想工作,代缴了这部分执行款。
进入执行程序仅45天,刘某建等17人涉黑案已执行到位5323万余元,另有价值约2000万元的房产已进入拍卖流程。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越秀区人民法院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的同时,坚持黑财清底和行业清源,强力推进黑财执行,加快财产变现入库,彻底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根基,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