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创办于1975年,隶属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占地面积600余亩,建筑面积17.17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350余人,在校生一万余人。
学院分为南校区、北校区、北城校区三个校区,设汽车学院(含汽车应用系、汽车服务系、汽车制配系)、智能制造学院(含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电力系)、商学院(含商务系、计算机应用系)、交通工程学院(含轨道交通系、航空系、学前教育系)、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教学部门,开设汽车维修、汽车美容、数控加工、机电一体化、会计、电子商务、幼儿教育、护理等四十余个专业。每年为社会培训各类技术人才和机动车驾驶员万余人。
学院坚持“立足交通、特色办学、适应市场、服务就业”办学理念。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山东省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技工教育先进集体等,获得富民兴鲁劳动奖状,成功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省级和国家级集训基地、山东省技工院校省级示范专业群、技工教育优质专业建设项目单位、山东省新旧动能转化公共实训基地、山东省技师工作站、齐鲁大师工作站等。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初级辅导员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交通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名,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51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交通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handong.gov.cn)和山东交通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jt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9:00—3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4日11:00—3月9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djtc.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3月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山东交通技师学院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1查询。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3月4日11:00—3月9日16:00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内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打印准考证和《山东交通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4)(后三项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除简化程序岗位(智能制造实习指导教师1、智能制造实习指导教师2、汽车维修实习指导教师1、汽车维修实习指导教师2)之外,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本人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5)和招聘岗位要求,向山东交通技师学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及其他注意事项根据工作进程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招聘高技能人才的智能制造实习指导教师1、智能制造实习指导教师2、汽车维修实习指导教师1、汽车维修实习指导教师2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无需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需参加笔试。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总分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和《笔试准考证》打印事宜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应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面试
智能制造实习指导教师1、智能制造实习指导教师2、汽车维修实习指导教师1、汽车维修实习指导教师2岗位按实有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他岗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并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山东交通技师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和《面试通知单》领取事宜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仪态、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以及与教师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试讲的形式和内容根据岗位情况确定,具体要求面试前三天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业务能力、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等。
面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面试结束后,除智能制造实习指导教师1、智能制造实习指导教师2、汽车维修实习指导教师1、汽车维修实习指导教师2岗位,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四)考察和体检
山东交通技师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山东交通技师学院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事宜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handong.gov.cn)和山东交通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jtc.cn)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539-7162726
监督电话:0539-7162979
电子邮箱:sdjtzzrsc@163.com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滨河西路与临工大桥交汇北600米路西,山东交通技师学院综合办公楼504室。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1:山东交通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交通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附件5:本人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山东交通技师学院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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